根据《中共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部分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调整的通知》(郑体院党〔2021〕77号)精神,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
(2)负责学院机构编制规划管理及岗位设置聘用工作;
(3)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人才引进、选拔、培训培养等管理措施;
(4)负责教职工教育培训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6)负责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博士后管理和协调工作;
(7)负责新进人员招聘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人事聘任、解聘、考核、晋升、奖惩、考勤、流动及鉴定证明工作;
(9)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10)负责学院人事和劳资统计工作;
(11)负责教职工的薪酬体系、工资福利和津补贴工作;
(12)负责教职工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13)负责残疾人用工、临时用工和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14)负责学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5)负责教职工出境、出国管理工作;
(16)负责学院老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7)负责规划、落实学院党委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协调各部门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8)负责在招聘、晋升、考核及各类人才计划工作中,加强对师德师风、思想政治的考评;
(19)负责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0)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